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发改规范[2023]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2-1
实施时间: 2023-3-1
失效时间: 2028-2-2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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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上海创新型经济发展,支持各类高成长性企业和研发机构升级打造创新型企业总部,培育壮大更多高能级创新主体,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支撑,现将《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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