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2年12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2]1213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12-31
实施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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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金管理人、会员单位:
  为满足市场需要,强化市场服务,进一步增强基金简称辨识度,同时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1月9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2年7月29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2年7月修订)》(深证上〔2022〕709号)以及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增加扩位证券简称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上〔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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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2年12月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