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23]52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2-17
实施时间: 2023-2-17
法规类型: 发行上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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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了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根据有关规则修订情况,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员单位及时更新《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自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首只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发行首日起,对首次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普通投资者,各会员单位应当要求其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
  二、对已签署旧版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各会员单位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投资者充分告知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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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