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23]1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4-21
实施时间: 2023-4-21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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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监督管理,进一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8号)要求,我会决定持续深入开展全市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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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XX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自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