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科规发[2022]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1-4
实施时间: 2022-12-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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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科信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2〕4号)精神,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宁夏区税务局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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