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3-27
实施时间: 2023-3-27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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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用人单位: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0〕58号)和《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8部门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22〕3号)精神,现就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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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业务流程图.docx    
附件2 《湖州市用人单位2022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docx    
附件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2)年度》.docx    
附件5+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2)年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