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22]1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4-7
实施时间: 2023-4-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2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铁路运输企业
  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20〕56号)附件2《国铁集团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二)》,增补、取消、变更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分支机构。
  上述增补、变更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1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变更时间起,按照财税〔2020〕56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pdf    
附件2: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