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适用“较低数额罚款”标准的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苏市监规[2021]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12-31
实施时间: 2022-2-1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11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适用“较低数额罚款”标准的暂行规定》已经2021年12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第2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适用“较低数额罚款”标准的暂行规定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