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苏市监规[2022]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3-1-30
失效时间: 2028-1-2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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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释放场所资源,便利市场主体登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1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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