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3-28
实施时间: 2023-5-1
失效时间: 2024-3-3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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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发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现予以发布,并将《基准》执行中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应当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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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3-11-30
实施时间: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