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企业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4
实施时间: 2023-4-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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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2022年度企业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提供及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1〕6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联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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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电子税务局关联申报操作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