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发[2005]1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16
实施时间: 2005-1-1
失效时间: 2010-3-29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4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川府函[2004]249号)文转发给你们,结合《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废止后税政管理和基层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各地在涉外税收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川府函[2004]249号文件为依据,积......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地税发[2010]34号
发文部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3-29
实施时间:20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