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23]1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3-2-10
实施时间: 2023-2-10
法规类型: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0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做好本市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6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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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样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