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3-16
实施时间: 2023-3-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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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见附件2),即日起开展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新疆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23年到期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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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国科发火[2016]195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附件3-兵团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doc    
附件4-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要求.doc    
附件5-企业申请材料装订清单.doc    
附件6-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附件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