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依法加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滞纳金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3-29
实施时间: 2023-3-29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13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西藏自治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或少缴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的,按欠缴金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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