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提示第34号-银行函证集约化、数字化及往来电子邮件函证的特殊考虑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3-31
实施时间: 2023-3-31
法规类型: 审计技术提示 专家技术援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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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本专家提示由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不能替代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要求,仅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参考。由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专家提示亦并非对所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全面描述,其结论亦可能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改变,注册会计师在使用时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一、银行函证集约化、数字化趋势的特殊考虑
  2020年8月10日,财政部、银保监会下发《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函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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