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市监办发[2022]1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11-30
实施时间: 2022-11-30
失效时间: 2027-11-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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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药监局,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省局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皖市监办发〔2021〕17号)进行修改,形成了《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经2022年第3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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