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
发文文号: 苏市监[2023]4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2-21
实施时间: 2023-2-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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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进一步聚焦我省市场主体关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秩序与活力,更大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加快恢复发展,全力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升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便利化水平
  1.全面推进“一照多址”改革。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同一县级登记机关辖区内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直接申请增加经营场所,鼓励各地探索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开展跨县(市、区)“一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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