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鼓励开展网络促销、直播电商活动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商电商字[2023]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23-3-22
实施时间: 2023-3-22
失效时间: 2024-2-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9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壮大全市网络消费市场规模,优化网络消费市场结构,加快促进直播电商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进一步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线上销售规模与影响力,对2023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按照“达标即享”原则,对年内即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给予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的批发和零售企业[注1]批发和零售业相关指标说明参照国家统计制度](以下简称“批零企业”),以提供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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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资金申请表.xls    
附件2:市区两级业务办理电话及通讯地址.xls    
附件3:商业流通发展项目初审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