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2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资便函[2023]2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3-3-15
实施时间: 2023-3-15
法规类型: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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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2020年,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财资〔2020〕114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工作作出了规定。为做好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2年度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方式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或证监会备案系统进行2022年度备案。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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