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3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陕税函[2021]1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6-6
实施时间: 2021-6-6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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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李元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我省新经济支持新业态灵活用工的提案》(第5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推动办税制度改革、实现智慧办税”和“通过建议临时税务登记的方式,让自由职业者以经营者的身份参照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办理各项税务业务”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随着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针对平台企业特点以及涉税风险,我局一直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努力企业涉税诉求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务和支持。
  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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