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6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陕税函[2021]11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6-7
实施时间: 2021-6-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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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王雄飞委员:
  您提出的《落实民营企业社保管理制度,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第36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多系统联动,识别企业人数,将企业能否为职工足额按期缴纳社保的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的建议
  该建议已落实。目前,陕西省税务局已经将您提出的此建议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企业社保费缴纳情况纳入企业征信体系有关事宜。
  二、关于“政府建立公益性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社保政策的宣传,社保的相关费用财务处理能力”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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