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陕税函[2021]13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7-1
实施时间: 2021-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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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尚鹏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营改增后建筑咨询服务业税负的建议》(第270号)收悉,我局结合工作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5月1日,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增值税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税制改革目标。2017年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2018年、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实施后,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始终坚持关注各行业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我局对税负升高纳税人进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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