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村[2023]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教育部 民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上述未列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 应急管理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23-3-21
实施时间: 2023-3-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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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取得积极成效。但经营性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仍存在规划建设管控不到位、审批与监管脱节、经营准入监管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为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推动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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