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规[2023]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3-2-25
实施时间: 2023-2-25
失效时间: 2026-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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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6年)》已经第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6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现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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