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招贤纳士”项目和“校外导师贤才引进”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3-22
实施时间: 2023-3-22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院校:
  为全面落实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深入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历教育与行业需求的衔接,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生的职业发展和就业能力,并从源头推动解决行业吸引人才的问题,实现行业与院校的双向互通,我们将在全行业内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招贤纳士”项目和“校外导师贤才引进”项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招贤纳士”项目
  (一)目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五十家名单.docx    
2.19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及中注协联系院校名单.docx    
3.2023年正式招聘或实习实践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