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3-27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二、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