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3-26
实施时间: 2023-1-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23-8-2
实施时间: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