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3-21
实施时间: 2023-3-2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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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精神,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扎实推动做好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
  (一)总体要求。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事务所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省级注协上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省级注协应将确认、汇总后的、与系统汇总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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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