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教监管厅函[202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文化和旅游部
发文时间: 2023-3-14
实施时间: 2023-3-14
法规类型: 其他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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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科技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济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共同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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