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注会协[2023]2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3-21
实施时间: 2023-3-2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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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精神,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扎实推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好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
  (一)参与对象
  凡2022年12月31日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省外会计师事务所设在福建省境内的分所(以下通称“事务所”),均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和中注协的有关要求,编制和报送2022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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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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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