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市监发[2022]20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12-20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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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52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决定实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多报合一”的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河北省注册登记并办理涉税事宜的企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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