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3]650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3-17
实施时间: 2023-3-17
失效时间: 2025-4-27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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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利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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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5年4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函[2025]1403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5-4-28
实施时间:202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