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3]657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3-17
实施时间: 2023-3-17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发行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根据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沪市主板和科创板首发、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2023年3月18日起施行。本所于2021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docx    
第一号 首次公开发行.doc    
第二号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doc    
第三号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docx    
第四号 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doc    
第五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