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税函[2023]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3-3
实施时间: 2023-3-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9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关于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总局第二批接续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推出3项创新举措,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升级12366智能咨询服务。丰富知识展现形式,除文本问答外,增加图片、语音、视频等多媒体内容;提升拟人化效果,促进智能咨询多轮交互体验,精准感知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进一步提升智能解答的覆盖面、准确率和服务质效,同时探索多场景智能语音应用,实现智能服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3年第二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