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税函[2023]2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3-3
实施时间: 2023-3-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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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 〔2023〕13号)要求,结合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新需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新形势,推出我省第二批便民措施7类27条,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提质
  1.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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