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批扣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3-14
实施时间: 2023-3-1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15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
  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权益,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业务办理流程,现将灵活就业人员批扣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扣时间和范围
  采取银行批扣方式的缴费人应于每月批扣日前将当期保费足额存入批扣账户,具体批扣时间如下(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一)养老扣费:每月17日进行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扣费;
  (二)医疗扣费:每月26日进行当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扣费;每月27日针对本月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进行当月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扣费。
  二、终止缴费及解......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