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2-20
实施时间: 2023-2-2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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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执业会员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事项
  (一)年检对象
  2022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入会的执业会员均应参加年检(2022年新注册人员不参加年检)。
  年检期间,已在原资产评估机构办理转出但尚未在协会正式办理转所手续的资产评估师,应在原资产评估机构参加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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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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