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3年度机构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评协[2023]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0
实施时间: 2023-1-20
法规类型: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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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评估机构、分支机构:
  为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巩固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减轻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负担,落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会员2023年应交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3〕2号)文件精神,由上评协秘书处提议,会长会议研究,于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常务理事会,审议《关于减免2023年上评协本级会员会费的报告》,决定对本市资产评估机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2023年应交上评协本级会费减免25%。
  现将有关减免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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