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23]21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1-16
实施时间: 2023-1-16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期权经营机构:
  为进一步满足市场流动性需求,促进股票期权做市商功能发挥,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1年4月16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深证会〔2021〕28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月16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