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评协[2023]4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3-13
实施时间: 2023-3-13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6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2〕54号) 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会员2023年应交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3〕2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报送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汇总与报送工作继续通过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
  评估机构会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声明书模板.docx    
附件2:财务报表汇总评估师执业会员会费交费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