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采[2023]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3-2-8
实施时间: 2023-2-8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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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收取、退还等相关工作,现就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保证金管理主体责任
  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稳定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采购人应当充分认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将保证金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综合考虑项目特点、供应商资信状况和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规范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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