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房产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政字[2023]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3-1-10
实施时间: 2023-1-10
法规类型: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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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受疫情重大影响减免2022年1月至6月房产税的请示》(呼和政发〔2022〕191号 )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1月至6月房产税合计3046308.83元。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批复中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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