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房产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政字[2023]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3-2-6
实施时间: 2023-2-6
法规类型: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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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受疫情重大影响减免2022年房产税的请示》(呼和政发〔2023〕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房产税894.254038万元、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2022年房产税176.679863万元,合计1070.933901万元。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批复中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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