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22]7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12-31
实施时间: 2023-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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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提高使用便捷度和监管效率,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修订了《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31日

  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提高使用便捷度和监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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