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资[2023]198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2-24
实施时间: 2023-2-24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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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开发区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3〕2号)要求,现就编报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以下称《决算报告》)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均应按本通知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报告》。
  (二)《决算报告》基本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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