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资[2005]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资委
发文时间: 2005-2-18
实施时间: 2005-2-18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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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和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企业财务监督中的作用,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委托行为,根据《河北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定》(冀国资[2004]22号),制定了《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省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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