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3]103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2-17
实施时间: 2023-2-17
法规类型: 权证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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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要求,优化转融通机制,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出借办法》)进行了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券出借人仍限于机构投资者,证券出借暂不实施竞价交易,本所继续暂免对证券出借收取费用。
  二、《证券出借办法》自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的首只主板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本所2016年4月2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16年修订)》(深证会〔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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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