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3]106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2-17
实施时间: 2023-2-17
失效时间: 2024-4-30
法规类型: 发行上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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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本所证券发行上市受理工作,维护受理工作秩序,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7月2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729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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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起草说明.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2024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4]345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4-4-30
实施时间:202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