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4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3]159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3-3
实施时间: 2023-3-3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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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高质量发展,拓宽参与主体范围,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4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4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
  2.《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4号&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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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4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4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起草说明.pdf